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相当长期的系统工程,应该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督办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情况来讲,可以从“五个一”方面进行框架设计。
制定一部信用规章。在国家尚未出台信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律支撑,可以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着手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等规章,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奖惩等要求,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建立一个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企业“入市”的注册登记事项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许可证申办的材料为基础,日常监管和发生(掌握)的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成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体系。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可以由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记录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个子系统构成。
抓好一项企业信用自律管理机制。要重点抓好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企业信用自律机制。结合本地区服务机构情况,确定评估标准,制定评估规程,综合衡量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服务规范、组织建设、信用状况、服务业绩、社会责任等因素,对服务机构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
培育一种诚信的行业风气。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讲诚信反欺诈活动,培育壮大诚信纳税、知名品牌、驰(着)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无虚假误导广告”等商务信誉优良的企业队伍,宣扬其诚信经营事迹,发挥其诚信示范作用。可以适时选择反映社会“热点”的典型违法失信案件,利用媒体公示,使失信者从财产到声誉上付出高额成本和代价。
推行一批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信用档案制度。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记载企业诞生、存活、消亡全过程中涉及信用的信息、事件、荣誉、处罚等信息,为其监督管理活动服务。推行信用身份证制度。以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信用记录为内容,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实行评级颁证制度。推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可以包括:基本信息模块、培训经历模块、职业经历模块、职业信誉模块、职业能力测评模块、其他特别记录模块等。推行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诚信企业,可以对其进行褒扬勉励,并在资质、证、照年检和经营检查等方面进行适当豁免等。对失信企业,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限制违法失信者“入市”、经营的规定,另一方面要建立政府各部门的企业信用投诉举报网络。
(来源:人力资源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