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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服兵役将获国家资助

  • 时间:2013-09-04

    从财政部获悉,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将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资助。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日前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明确了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办法,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办法指出,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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