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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时间:2013-05-31

截至目前,很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签约率在50%左右,就业压力明显增大。“皇帝女儿也愁嫁”,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结构性的矛盾,需要多方面加强工作力度,促进缓解。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3.6%;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30.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6.1%。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6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8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全年全国共帮助5.86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2.8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64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9.15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启动了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推动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进一步形成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近15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近1万件,其中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活动2815起,吊销许可证113件、吊销营业执照1126件。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县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各类服务行业达2.8万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1888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8909亿元,比上年增长4866亿元,增长率为20.2%。基金支出合计22182 亿元,比上年增长4127亿元,增长率为22.9%。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04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298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44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16万人和619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5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3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2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88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5328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8.3%,比上年末提高1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0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其中征缴收入16467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48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5562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3941亿元。

    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3396亿元。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省市开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年末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年末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37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187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3075万人。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9亿元,比上年增长64.8%。其中个人缴费594亿元,比上年增长41.0%。基金支出1150亿元,比上年增长92.2%。基金累计结存2302亿元。

    年末全国有5.47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长21.8%;参加职工人数为1847万人,比上年增长17.1%;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4821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36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9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4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71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40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19861万人,参保退休人员662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13万人和346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9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5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939亿元,支出554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3%和25.1%。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947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0亿元),个人账户积累2697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52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08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7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1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全年共为72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39亿元,比上年增长23.4%,支出45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929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90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4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71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2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17.4万人,比上年减少2.8万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51.3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91万人,比上年增加28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7亿元,支出40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9%和41.9%。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37亿元,储备金结存125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54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37万人。全年共有353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88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4亿元,支出21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4%和57.6%。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28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截至2010年底,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亿人,比2008年增加780万人。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11.1%。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2979.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资源5550.4万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交叉统计在其中),高技能人才资源2863.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1048.6万人。

    截至2012年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16.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286人,累计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200多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100多人。全年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27.29万人,比上年增长46.57%。从1978年到2012年,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累计达109.12万人。

    2012年末,全国共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260余家,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创业园41家,入园企业超过1.7万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达到212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2703个。全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25万人。

    全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3700多万人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确定20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200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累计培养1万多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各地各部门累计培训约109万名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稳步实施新疆、西藏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共培养52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四批专家服务团活动。

    全年全国511万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其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45万人。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共有1575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年末全国共有技工学校2892所,在校学生422.8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551.3万人次。年末全国共有就业训练中心3913所,民办培训机构18897所。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49万人次,包括:就业技能培训1196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46万人次,创业培训191万人次,其他培训116万人次。其中,各类农民工培训88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409万人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165万人次。

    年末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0963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21.34万人。全年共有1830.55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4.85%;1548.78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46.71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圆满完成201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8.8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1.8万人,地方17万人。认真完成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工作。对53个地方和部门申报的221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组织了评审工作,其中不同意60个。圆满完成各类政府表彰工作。全年共表彰先进集体3208个、先进个人4862名,追授15名个人荣誉称号。顺利组织实施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分别会同江西、吉林、湖南和福建等四省公务员局组织了4期、84名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聘用制度推进范围继续扩大,基本实现全覆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初步入轨,全国事业单位岗位备案核准率超过90%,其中,中央事业单位达到92.4%,地方事业单位达到90.7%。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2012年3月,会同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组通字[2012]16号)。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顺利落实。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4.6万余名。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占计划分配总数的82.1%,其他事业单位的占16.5%,国有企业的占1.4%;1.2万余名师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4100余名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得到照顾安置。

    五、工资分配

    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与2011年的41799元相比,增加了4970元,同比增长11.9%,增幅下降2.5个百分点。201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与2011年的24556元相比,增加了4196元,同比增长17.1%,增幅降低1.2个百分点。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

    2012年,全国共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0.2%。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4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到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在有序实施,部分省份基本完成。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推进。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4%。

    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 “彩虹计划”。年末,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31.1万份,覆盖职工1.45亿人。

    全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0.3万件。结案126.1万件(不包括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数),其中调解组织结案61.8万件,占49.0%。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64.1万件,结案率为94.7%;调解组织受理(含仲裁机构案外调解)76.2万件。

    各级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64.1万件,比上年增加8.8%,涉及劳动者88.2万人,比上年增加13.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0.7万件,涉及劳动者23.2万人。当期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4.3万件,比上年增加8.5%。

    2012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5万人。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7.6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1亿人次,对213.1万户次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涉及劳动者0.9亿人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1.2万件,较上年上升8.4%。其中,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6.6万件,较上年上升5.5%。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805.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622.5万人次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0.8亿元,督促8.4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督促12.5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2.2亿元,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0.3亿元。同时,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133户。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此外,我部与监察部联合颁布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同时积极协调推进 《生育保险办法》、《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等一批部门规章的起草制定工作。

    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举办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副省级市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培训。

    执法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积极推动我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我部省级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审批、留学归国人员科研经费择优资助项目审批,下放设立技工院校审批、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

    八、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2012年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继续在中西部地区(含福建中央苏区和山东革命老区)266个县、1010个乡镇 
    (街道)开展基层服务设施试点建设。2010年试点启动两年来,已有257个县、1300个乡镇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标准化工作迈向新台阶。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规划(2011-2015年)》,全面指导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工作。会同发改委、国标委等国务院27部委编制了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列为国家“十二五”期间标准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标准化理论研究,开展了《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和《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全面提升标准化基础科研对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化规划(2011-2015年)》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对贯彻落实标准化十二五规划,积极推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全面完成了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到2012年底,31个省份实现了部、省、市三级网络贯通。全国已通过社会保障卡发行审批注册程序的地级以上城市达到324个,实际发卡地区已达293个,实际持卡人数达到3.41亿。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系统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2605个县,占94%。社保跨地区系统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养老、医保关系转移系统分别已有29个、12个省份的256个和44个地市入网。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31个省份307个地市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

    注:

    1.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部分数据有所不同。

    3.全国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农民工数量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现行人才资源统计为每五年开展两次全口径统计调查。目前最新全口径人才资源统计数据为2010年底数据。

    5.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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